独立董事关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九游会贵宾厅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九游会贵宾厅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游会贵宾厅生物”、“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